驻京外国公使于同治十二年即1873年实现列位觐见后,清王朝对西方诸国不再有能力或不再寄希望于推行以藩封体制为基础,即以维护中华世界秩序为目的的对外政策。此后,传统对外政策的指导原则——中华世界秩序观虽然没有立即销声匿迹,但它只能屈就于政府官员们的意识领域内,而现实运行中的对外政策则必须顺应时代要求,即不得不依据西方社会所主张的近代条约秩序观来设定,并以之展开与诸条约国间的外交关系。然而伴随着上述转变,清王朝对于那些依然遵从中华世界秩序的藩封国,又将采取怎样的政策呢?即在西方近代国际关系法已然渗透进东亚世界的新局势下,清王朝又将如何维护抑或主张对周边藩封国的固有宗主权呢?有一个变化体现于对待朝鲜的称呼上。即进入光绪年间以后,在政府的公文书上,笔者发现对朝鲜的称呼渐渐不再使用“藩封”,而代之以“属国”抑或“属邦”。“属国”是一个西方近代概念,它的使用接近于或几乎等同于“保护国”。但是清王朝给予“属国”的定义却不同于西方人所给出的概念。清王朝赋予的解释为“可自主但尚未独立”,进一步说“内政可自主但并不是独立国家”。而在西方人的眼里,“属国”抑或“......
<p>曹雯,日本国立筑波大学文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副教授.1990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1995年赴日留学,先后就读于日本国立上越教育大学、日本国立筑波大学历史人类学系东洋史专业。2005年获筑波大学文学博士学位。同年始任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讲师。研究方向为传统中国自清朝至近代的对外关系史。曾在中、日史学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p>